黄之锋等人 再一次被法院拒绝了!

据香港 " 东网 "19 日消息," 港独 " 组织 " 香港众志 " 秘书长黄之锋、主席林朗彦及成员周庭涉嫌于今年 6 月 21 日参与包围湾仔警察总部,并被控煽惑他人、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罪。案件于今日(19 日)在东区法院再提堂。

控方称已准备好答辩,但辩方表示刚收到控方文件,需要时间审阅,要求押后答辩。案件押后至明年 2 月 13 日再讯,期间上述被告被准许以原有条件继续保释,但裁判官拒绝了让三人在明年初离港的保释申请。

另外,林朗彦被控于今年 3 月 15 日,在政府总部东翼地下公众入口大堂内推跌男保安梁炳森。林朗彦今日否认这项袭击罪,案件押后明年 2 月 3 日开审,林被准以原有条件保释。

左至右:周庭、林彦朗、黄之锋 图源:香港 " 东网 "

观察者网注意到,到目前为止,黄之锋在保释期间已遭到第三次申请离港被拒。

11 月 8 日,黄之锋向法庭申请保释期间离港赴欧,打算参与意大利国会及欧洲议会的听证会讲述 " 香港最新情况 "。 当时,裁判官钱礼强调,有关会面不重要,不批准他离境。钱礼还质疑,为何黄之锋预先买好了出发的机票," 难道假定法庭一定会批准离境?"

11 月 19 日,黄之锋申请更改保释条件再次被香港高等法院拒绝。黄之锋向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以让他到外国演讲及领奖, 法官杜丽冰指出,虽然申请人获邀请,但香港现时局势已获国际传媒广泛报道,奖项也可再颁。如于此时批准黄之锋出境,相信黄之锋有潜逃风险并有可能不回港,故拒绝黄之锋更改保释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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